2.1.2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轧管机组、冷拔机(冷轧机)、矫直设备、热处理炉、喷码设备等。
制造单位不制造热轧管的,可不要求有轧管机组;不制造冷拔 (轧)管的,可不要求有冷拔机(冷轧机)。设备能力应当与许可产品规格相适应。
申请 A 级许可的冷拔(轧)无缝钢管制造单位应当有冷拔 (轧)机不少于2台,其中至少1台冷拔机拔制力不小于90t。
不锈钢无缝钢管不得采用电接触加热方式进行固溶热处理。不锈钢无缝钢管采用的连续式固溶热处理炉的有效加热长度应当不小于10m。
无缝钢管管坯加热炉应当有温度控制系统,能够进行管坯加热记录。
无缝钢管热处理炉应当有计算机控制系统和自动记录装置。
2.1.3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2.1.3.1理化检验仪器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化学成分分析装置、万能材料试验机、冲击试验机、硬度试验机,以及能够保存金相照片的金相显微镜。
不锈钢钢管制造单位应当具备晶间腐蚀试验条件。
2.1.3.2无损检测仪器
A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具有满足产品检测要求的无缝钢管自动涡流检测机组或者漏磁检测机组及超声检测机组。
2.1.3.3耐压试验装置
A级许可制造单位和没有无损检测装置的B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具有钢管专用耐压试验装置,耐压试验装置应当有自动监控、记录功能。
2.1.3.4工艺试验装置
A级许可制造单位应当具有压扁、弯曲等试验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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