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阀门专项条件
F5.1 人员
气瓶阀门制造单位人员要求见表 F-9。
表 F-9 气瓶阀门制造单位人员
F5.2 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气瓶阀门主要生产工序包括原材料的采购与验收、阀体锻压成型、机械加工、装配、性能试验、最终检验等。制造单位应当具有满足批量生产的设备能力,一般(批量产品)采用生产线方式生产。
主要生产及检验工序不得外委。
制造单位应当具备成品组装、性能检验等工序的生产线,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带温控装置的加热炉、锻压成型设备(有自动化机械手),多工位阀体自动加工设备不少于 2 台或者数控机床不少于 15 台,阀杆和阀芯自动加工设备、表面处理设备等;具有一定数量与生产能力匹配的工装夹具;
(2)制造液化石油气瓶阀、液化二甲醚瓶阀的,具有产品全自动加工、组装、检测流水线不少于 2 条;
(3)制造低温阀的,具有低温处理设备;
(4)制造高纯气体用瓶阀的,具有满足其清洁度要求的清洗设备和氮气试验系统。
★重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认证服务电话:139-8308-6348★认证范围★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重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重庆压力管道许可证★重庆压力容器许可证★重庆锅炉生产许可证★重庆气瓶充装许可证★重庆电梯生产许可证★重庆起重机械许可证★重庆客运索道许可证★重庆机动车辆许可证★重庆游乐设施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