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专项条件
1. 滑行和旋转类(A)
1.1人员
1.1.1技术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1.1.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
(2)设计、工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3)焊接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具有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焊接相关专业;
(4)电控系统制作、检验与试验、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
(5)材料与零部件、机械加工、热处理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
(6)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UTⅡ、MTⅡ、PTⅡ资格。
1.1.3技术人员
除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外,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1.1.4质量检验人员
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3人,由技术人员担任。
1.1.5项目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1.1.6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焊工不少于 4 人,持证项目与实际生产工艺情况相适应;修理作业人员不少于6人;电工不少于3人;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UTⅡ、MTⅡ、PTⅡ资格(外委的不要求)。
1.2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应当具有以下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1)车床、铣床、磨床;
(2)数控切割机,切割长度不小于10m;
(3)相贯线切割机;
(4)坡口机;
(5)氩弧焊机、自动焊接等焊接设备;
(6)钢材抛丸喷砂预处理及除锈设备;
(7)控制柜组装调试生产设备;
(8)起重转运设备;
(9)弯管机(适用于滑行车类、架空游览车类、滑道类 );
(10)划线平台、焊接工装。
1.3检测仪器
应当具有以下检测仪器:
(1)测速仪;(2)硬度计;(3)测厚仪;(4)测角度、坡度的仪器;(5)涂层测厚仪;(6)扭矩扳手;(7)表面粗糙度检测仪器;(8)水准仪;(9)光谱分析仪;(10)全站仪;(11)加速度测试仪;
(12)磁粉检测仪(外委的不要求);(13)超声波检测仪(外委的不要求);(14)应变测试仪(外委的不要求)。
1.4 设计能力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与试制造样机或者完工产品相对应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和检验规程,并且齐全完整,能够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除此之外还应当具有分析设计软件及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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